理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分工与职责如下:
1.党委书记刘昌龙,在上级党委领导下,负责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。
2.党委副书记王作金,协助党委日常工作,同时负责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、学生工作和团组织工作。
兼任宣传委员,负责党委学习、党建宣传工作。
3.党委委员唐向阳,兼任离退休委员,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工作。
4.党委委员马军安,兼任统战委员,负责统一战线工作。
5.党委委员米文博,兼任纪检委员,负责党委纪检监察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6.党委委员王勇,兼任组织委员,负责党委组织建设、党员管理工作。
7.党委委员黄跟平,兼任青工委员,负责学院青年教师工作、联系群众、指导共青团工作。
天津大学理学院党委
2019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