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分工与职责如下:
1.党委书记刘昌龙,在上级党委领导下,负责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。
2.党委副书记陈乐,协助党委日常工作,兼任宣传及纪检委员,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和团组织工作、党委学习和党建宣传工作、党委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3.党委委员李志青,兼任离退休委员,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工作。
4.党委委员金朝,兼任统战委员,负责统一战线工作。
5.党委委员李立强,兼任思政委员,负责学院教工思想政治工作。
6.党委委员马骁飞,兼任组织委员,负责党委组织建设、党员管理工作。
7.党委委员杨辉,兼任青工委员,负责学院青年教师工作、联系群众、指导共青团工作。
天津大学理学院党委
2024年6月5日